貢獻者與合著者

學術掛名:多少作者就算是太多?

出版學術期刊是向大眾和研究界傳達科學發現的主要途徑。手稿上的掛名代表著研究者,說明其身為一位科學家的成就之貢獻與評價。然而,在發表的論文上分配掛名,仍然存在著許多疑惑。 國際醫學期刋編輯委員會(ICMJE)建議科學手稿的掛名,應基於以下標準: 對工作成果的概念或設計,或對工作成果之數據的獲取、分析或解釋等作出重大貢獻者 研究的起草或重要知識內容的關鍵修訂者 最終版本的核准者 承諾對研究工作的各方面負責者,以確保研究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ICMJE建議對論文作出貢獻,卻不符合上述四項標準的個人,認定其為貢獻者。研究人員需要了解貢獻者和共同作者之間的差異,以給出適當的合格認定。 然而近年來,作者數量呈現出上升的趨勢,從幾位作者發展到許多位作者。在某些領域內的長串作者列表,比其他領域更為常見。從最近大型強子對撞機(Large Hadron Collider,LHC)研究結果報告,發現有高達5000多位作者。而在這5000多人中,不太可能每一位都符合ICMJE作者的標準。 超作者:原因及其含義 造成不尋常的長串作者列表,其原因很多。大型研究,例如那些類似於大型強子對撞機的研究,將無可避免的有很多貢獻者。在這些情況下,超作者是不切實際的,但並不一定是有欺騙性的。這些研究具有很高價值,因為它們促進國際合作,以及擴大研究領域。然而,把單一的多機構專案名稱認為是這些研究所為,可能會更加實用,而不是數千個名稱。也就是列出研究,而非列出人名。 出版的壓力可能導致欺騙性的作者行為。個人出版物的數量決定了其所能獲得的研究補助金、任期、職位和功成名就的機會。為了避免失業,在同一實驗室工作的科學家傾向於透過將對方的名字掛在他們的論文上,以提高他們的出版物數量。這種方法造成論文的作者列表人數遠遠超過實際貢獻者人數。機構內職位也可能對作者造成不道德的影響。一些教授有龐大的團隊組員,他們不可能為每篇論文做實質的貢獻。然而,他們的名字卻一直出現在最後的作者位置。這會給有心爭取獨立的年輕科學家帶來麻煩。為了提高出版物的信譽或認可度,一些科學家還邀請了該領域的知名人士作為客座作者,這完全破壞了掛名的價值。 大學需要處理機構內職位對於掛名的不道德影響,大學應允許資淺的研究人員匿名舉報他們所受到其來自的最後掛名位置的教授施壓。此外,限制團隊組員規模,有助於確保教授能為所有專案做出寶貴的貢獻。 減少超作者需要學術成功評估方式的改變…

合著論文的作者署名及功勞歸屬爭議

學術文稿通常出自多位作者之手。這類跨越科學領域與地理疆界的新合作模式,在過去幾年提高了合著論文的數量,如何適當署名貢獻者角色也一躍成了重要議題。 一個越發重要的問題──文章出自於誰手? 研究人員可經由多種途徑對科學出版物做出貢獻,從設計和進行實驗,到分析數據或撰寫文稿。傳統上,第一作者貢獻最多,同時也最為居功,然而後續作者的角色定義卻不甚明確。在許多研究領域,最後撰稿者能獲得與第一作者同等的光環,因其被認為是該研究背後的驅動力。然而,這並非正規,而此類假設也不見得總是正確。 實際上,原稿上作者的姓名排序可根據情況以多種方式決定──貢獻程度、字母排序、資歷或其他標準。因此,無論在反映實質貢獻方面,抑或評鑑委員會作為未來評估基準方面,非研究相關人員皆難以恰當解讀作者名單。 同僚、編輯、學術機構與資助機構也因此更有興趣進一步了解個人對研究項目的貢獻。在雙人合著的文稿中,第一及第二作者的排序並無太大爭議,但若作者數多於兩位,情況也隨之複雜。 「掛名」作者與「代筆」作者 作者署名的標準已被詳細探討,但不幸地是,該標準在過去幾年被認定有兩類缺失:首先是掛名作者,儘管不曾對研究工作或文稿籌備做出貢獻,其姓名也會出現在作者名單中。有些學者,特別是年輕、沒有經驗的研究人員,通常會在文稿置入德高望重的學者姓名,為他們的研究成果增加額外的可信度,並提高論文發表在高影響係數期刊上的機會。 第二種現象被稱為代筆作者,是指對文稿的貢獻顯著,卻沒有被列入最終作者名單的參與者。其背後原因來自於各層面,例如,省略受雇於主要作者的專業寫手姓名,或者當政治或組織從屬關係可能潛藏利益衝突時,避而不提特定作者的姓名,可使文章整體屬性更為中立。 CRediT與OpenRIF 許多期刊如今要求投稿時一併附上作者貢獻聲明,部分以結構化格式,部分為自由文本格式。與此同時,資助者正在開發新方法以追蹤他們的投資成果。 位於加拿大的國際非營利標準機構研究管理信息聯盟推進標準(CASRAI)創立了名為CRediT的作者貢獻標準化列表,允許不同期刊使用相同的貢獻者敘述列表(取代自由文本敘述格式),從而促進跨多份出版物的數據分析。CRediT已被納入電子投稿系統中,如Editorial Manager。 CRediT所實施的分類並不限於傳統的作者角色,還包括了發表作品時其他類型的貢獻。無論是正式被列為作者,或是在致謝中被提及的貢獻者,所有人員皆應被列出。單一貢獻者可能被分派多種工作,而特定工作也可能被分派給多位貢獻者。 開放研究信息框架(OpenRIF)是以貢獻量為背景發展出的另一項工具,用以協助研究人員與資助者迎向艱鉅挑戰──對作者與協作人員的表現給予其應得的肯定。OpenRIF是資源共享組織,致力於開發並促進基礎設施,以供科研界連結且歸類有關學者及其研究貢獻的數據。OpenRIF與其他計畫,如ORCID,SHARE或DataCite等相互結合,旨在為學術成就創建更透明的信息平台。 以上各類對策必定會對研究人員、資助者,以及學術期刊提供極大的支持,同時避免誤解,減少在學術出版中作者貢獻名不符實的案例。運用這些工具可謂是推進多學科科學協作模式向前邁進的重要一步。…

專家觀點:多作者論文如何正確署名?

學術文稿通常出自多位作者之手。這類跨科學領域與地理疆界的新合作模式,在過去幾年提高了合著論文的數量,如何適當署名貢獻者角色也一躍成了重要議題。 文章出自於誰手? 研究人員可經由多種途徑對科學出版物做出貢獻,從設計和進行實驗,到分析數據或撰寫文稿。傳統上,第一作者貢獻最多,同時也最為居功,然而後續作者的角色定義卻不甚明確。在許多研究領域,最後撰稿者能獲得與第一作者同等的光環,因其被認為是該研究背後的驅動力。然而,這並非正規,而此類假設也不見得總是正確。 實際上,原稿上作者的姓名排序可根據情況以多種方式決定──貢獻程度、字母排序、資歷或其他標準。因此,無論在反映實質貢獻方面,抑或評鑑委員會作為未來評估基準方面,非研究相關人員皆難以恰當解讀作者名單。同僚、編輯、學術機構與資助機構也因此更有興趣進一步了解個人對研究項目的貢獻。在雙人合著的文稿中,第一及第二作者的排序並無太大爭議,但若作者數多於兩位,情況也隨之複雜。有哪些方法可以解決這類問題呢? 一起聽聽我們相關領域的專家怎麼說。 專家看法:合著出版物的功勞歸屬爭議 「 CRediT與OpenRIF為作者定義不明確爭議的兩大解決方案。」 認知科學文學碩士(七年以上學術編輯經驗,來自美國) 我們通常認為研究的第一作者最為勞苦功高,但情況也許並非總是如此。其他在名單上的作者可能對該項目的特定方面貢獻卓越,但現行的作者署名標準卻無法考量到這一點。在期刊以作者姓名字母排序的情況下,我們無從了解哪位作者負責文章的哪一部分。 對大多數的讀者來說,哪位研究人員負責了哪部分的研究可能無關緊要,但對於職責是考核特定研究者的評鑑人員來說,要準確地釐清特定作者的貢獻並非易事。在許多情況下,區別作者對論文的個別貢獻可能至關重要。如果某一作者申請補助、獎學金,或爭取研究生學程的錄取資格,他們會希望自己對研究的貢獻從其他作者中脫穎而出。 還有一些情況會將對論文不具實質貢獻的作者一併列入,而因此進一步引起混亂。這些「掛名作者」可增加論文的可信度,但卻混淆了其他作者的實際貢獻。 為了解決此類問題,相關程式也應運而生。CRediT與OpenRIF即是用於解決作者界定不明確的爭議。CRediT允許期刊使用貢獻者敘述名單,且認可那些參與研究的貢獻者,無論他們是否被正式列為作者。OpenRIF同時也藉由分類各研究具體貢獻的信息來提高作者透明度。使用CRediT和OpenRIF等工具,研究人員更有機會因自己的功績受到外界肯定。 「作者頭銜象徵著研究核心,而合著論文的增長有如貨幣膨脹,導致取得作者頭銜的壓力升高。」 癌症學博士(十二年以上的科學和醫學寫作經驗,來自澳洲)…

第一作者和共同作者,紛爭何處來?

第一作者和共同作者,紛爭何處來? 正確的署名?如果你對一篇研究論文的產生做了最多的工作(貢獻),你的名字就應該在署名中排第一位,這是你行使你的作者權的最簡單方式,也是正確署名的方法。但,事情永遠沒有這麼簡單,〝最多的工作和貢獻〞在沒有被清晰定義的情況下可能會產生種種誤解和爭議的,一旦這種情況出現,就很可能惡化成為學術界最難看的衝突局面,甚至導致學術不端的情況出現! 1.錯置的假設 最危險的情況,莫過於多位作者在研究開始前和過程中總是假設彼此的想法,卻從來沒有公開的進行討論過作者權的相關問題過,例如:資深研究人員不該假設資歷同等於第一作者,但這種情況卻經常發生。除了是以老欺小的態度之外,還有更深一層關於高聲望期刊更有可能出版資深研究人員的論文的假設,這也同時假設了,較資淺研究人員應該要對自己有幸能加入此研究團隊感到感謝,不該要求任何的作者權。這類的假設存在不少研究機構中,還被當成潛行的規則使用,一旦被搬上檯面,錯置的假設將成為又一波醜聞。  2.公開透明的規則 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Th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 – ICMJE)有明確的指出有資格擁有作者權的4個標準: 在項目初期概念、設計、數據的獲得、分析和數據的解釋和使用有顯著貢獻。和,…

貢獻者和共同作者的差別

貢獻者和共同作者的差別 研究人員參與多作者研究項目可以幫助提高自己的出版物數量,還往往比自己單獨研究的壓力小和論文產出量大,整體好像是很好的研究模式,也因此近年來多作者研究的出版趨勢從3-4個作者增加至6個作者。 大家都獲利,這麼美好的模式有什麼好抱怨的? 混沌和混亂 太值得抱怨了!由於人數的增長,職責、責任和權力都混淆在一起,在比較有階級觀念的研究場所,甚至會出現分工情況是由級別和資歷分工,而非透過專業知識領域和能力分工的,有時候甚至有全憑資歷和級別而獲得項目一席之地的研究人員,純粹來增加高聲譽期刊的出版可能性的;也有提供研究設施和設備、原始研究設計和提供研究數據等而被列入共同作者的。 分層的作者署名權 如果只有3、4個人的情況下,分工和署名都相對的簡單的多了,1個第一作者和2-3個共同作者,但當參與人數增加到超過6名時,勢必有共同作者將被列入貢獻者的名單中,對於新手研究人員來說,〝貢獻者〞的署名顯然像是被降級了一樣。從實際的定義上來看,即便是你提供的資源再寶貴和珍稀,只要你沒有對論文內容的寫作和編修有直接的貢獻,那都算是貢獻者而非作者。 漏洞又出現了 姑且不說實際的共同作者被剝奪其署名權的情況,就說最終極的學術不端漏洞,只要期刊願意,大可以直接在論文上添加額外的作者,甚至是與期刊編輯一起同流合污添加幾個什麼也沒做的作者名,誰又能發現? 貢獻聲明 不得不承認,在多重作者的項目中,新進研究人員的工作成果被出版的機會的確大增,但也不能忘記,一旦名字被列入共同作者列表,相應的責任也會應運而生,若是審稿人發現了問題、要求重新修改或重新投稿,誰該負責處理這些要求? 多重作者的研究項目的團隊越大,越需要一份詳細的書面協議,明確分配投稿前後的各種責任,並且此書面協議應該要能幫助完成以下兩個重要的任務: 首先,每個人都知道彼此的責任,以及如果沒有辦法兌現的情況會有什麼後果。 其次,當研究論文被接受出版時,此書面協議將會被統整成為一份貢獻聲明書(contributorship statement),不僅僅杜絕可能的署名權爭議,也提供讀者明確分工情況的資訊。…

作者權的領域規範

在往期文章「作者權你知多少」和「代筆作者和榮譽作者的區別」中都曾涉及作者署名和排序對於研究人員的重要性,不僅僅是研究貢獻被認可,更有隨之而來的責任和義務。然而,確切的排序方式和默認的規範雖是因學科而異,但基本的共同點和注意事項又有哪些? 必須謹記在心的最高原則,即便是中文裡“作者”和“作家”時常混用,但在學術寫作中,所有的作者(Author)都是作家(Writer)但並非所有的作家都是作者,也可以理解為並非所有參與研究人員都應該被列入署名作者行列。 人文、法律、神學 在此類學科中,通常都是單人作者,單人進行問題分析研究、收集數據、編輯和寫作,在這種情況下作者權直接與著作權和版權是相通的。其他所有提供建議、評論、技術支持的輔助性角色皆不構成作者權,除非是在研究最初就同意的合作的共同作者,這時一般使用字母排序方式署名共列第一作者,且多數情況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為同一人。 醫學藥學 與上述情況相異,醫學藥學在研究貢獻上不以寫作為絕對標準,並且較少有獨立研究項目的可能,在署名和排序上情況就複雜許多,在1985年由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訂立的“溫哥華格式(規則)”針對醫學藥學作者權有規範的規定,被國際醫學期刊採用執行至今。 在項目的初期概念、設計、取得數據、分析和解釋數據有顯著貢獻 參與起草文章或是對文章重要內容做出修改和更動 確認通過文章最終版本得以出版 同意對於文章內容的正確性和誠信度做出擔保,並且承擔被檢驗成果的責任 只有在以上四點皆成立的情況下,溫哥華格式才予以認可署名作者,相較於其他科學領域對於寫作在研究論文中代表的絕對性,溫哥華格式反映了醫藥學中合作的重要性。 排序上一般第一作者為研究課題最主要執行者和負責人,通訊作者則需負起在同儕審查與期刊溝通的主要責任,一般在較大的項目中可由不止一人承擔,有時會由較資深且具有監督作用的研究人員擔任。 社會科學與心理學 社會科學與心理學在學術論文的本質上更偏向於人文法律和神學,一般以寫作作者為重;然而現今不少偏向臨床醫學的研究項目中,也採取醫學藥學中重視合作的理念。 自然科學,數學和技術相關學科…

作者權你知多少?

科學與學術領域的期刊文章、出版書籍的作者權(Authorship,有時又稱著作權)對於作者有不可抹滅的重要性,這不僅僅是獲得同行認可的方式,還有在同業中有建立專業信譽的作用,由於時常被當成評鑑研究人員的指標之一,算是職業生涯發展的決定性因素。 列入署名作者的標準 署名作者的基本原則,一般被歸類為以下三種: 在項目初期概念、設計、數據的獲得、分析和數據的解釋和使用有顯著貢獻。 參與起草文章或是對文章重要內容做出修改和更動。 確認通過文章最終版本得以出版。 參與項目但不滿足以上條件的人員,例如技術人員、臨床工作人員、文稿校對人員或是器材出借方等,作者在發表前徵詢同意後,可以在文章的末端作者鳴謝(Acknowledgement)中列舉感謝,以認可所有參與人員的貢獻。 灰色地帶 即便是公認的基本原則十分清楚易懂,但在各個研究領域和項目中不免出現複雜的情況,最常見的幾種包括:確實進行實驗所需資金的研究人員、研發出幫助實現研究的相關概念或理論的實驗室成員、進行招聘和樣品採集的臨床工作人員和技術人員、監管整體項目的高級研究人員…等。畢竟很多的情況不能被輕易定義,還需要多方權衡。 署名規則和倫理 有時候為了減少摩擦,將各人員加入署名好像是最簡單的方式,也更容易維持同事之間的合作關係,但這並不是一切問題的解答,尤其是在違背了基本原則讓太多作者共同署名時,第一作者或是有重要貢獻的作者的價值就因此被弱化,在想要減少摩擦的同時可能又得罪了人。 另外一種情況是過於嚴苛的列舉署名作者、忽略應得的認可,這樣的情況較常發生於學生身上,在美國與歐洲不少學校直接在出版政策上提出包容性政策,提倡教授和高級研究人員盡可能的讓學生或初級研究人員加入研究項目,從中學習和獲取經驗,最終讓學生在署名列表中得到認可將是莫大的鼓勵,有助於科學教育長遠的發展。 總體而言,每一個科學領域對於作者權和署名的要求可以千差萬別,建議在項目開始之初就明確討論達成共識,盡量減少項目中後期產生的灰色地帶,降低投稿前可能因為時間壓力產生的摩擦和誤會,該感謝的感謝、該署名的署名,畢竟沒有什麼科學研究是不需要團體力量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