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經費意味著更容易從事不法行為?
從事不法的動機 研究員和學者時常抱怨"獲得出版跟被拒絕"的壓力,而他們論文被發表的總數、論文被同擠和其他專家引用的次數,深刻影響著他們的日常工作-申請經費、報告研究計畫、升遷的考量以及職位申請,這一切都和個人研究是否被發表有關。 也正因為如此,有些研究員會無法承受壓力,做出破壞規範的事情,並將應該更好好奠基的研究送出,只為了取得被刊登的機會。 道德問題 假如缺少聲譽,研究設備及資金的籌備就會成為負擔,進而增加科學家犯法的風險。下面一些關於在名望比較不足的機構從事研究,研究員對於要追趕在常春藤聯盟中進行研究同輩的例子,事實上,再真實不過: 哈佛大學心理學教授Marc Hauser,在2012年被發現於多個研究計畫中偽造研究數據以操縱結果而被辭退 Dipak Das,康乃狄克大學心血管疾病研究中心主任,因偽造145筆研究數據,其中包含至少23篇論文及3筆撥款申請而在2012被判有罪。 前賓州大學教授暨研究員Craig Grimes因詐領補助款被判3年半的有期徒刑及需償還超過66萬美元的罰款給兩個聯邦資助機構和賓州政府。 機率問題 所有科學家違法的例子和是否會承認犯行有關,大型的研究計畫有大量的樣本及數據資料,或是持續好幾年的研究和更新,這過程中要進行干預且不被發現是很容易的,這增加了有壓力的研究員為了確保結果成功從中作梗的機率。 大型的研究計畫需要大量的資金,所以"資金越多犯法的機率就越高"這個說法是有根據的,但還是有方法可以降低風險。 更多資金需要更多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