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審閱機制

學術期刊同行評議的十條注意事項

同行評議在學術出版界已經有100多年的歷史,目前被所有高品質期刊廣泛採用。瞭解同行評議的整個過程,對於審稿人和論文作者均非常必要。期刊論文的同行評議通常以單盲或雙盲形式進行。在單盲評審中,作者不知道審稿人是誰,但審稿人知道作者是誰。在雙盲評審中,作者和審稿人都不知道彼此是誰。由於期刊編輯和主編的專業領域範圍有限,他們需要求助於其他審稿專家對論文的品質進行判斷。儘管同行評議的過程充滿了公正與偏見、善意與惡意、正確與錯誤,但學術界仍然普遍認為只有經過同行評議的論文,哪怕只經過兩三個評議人審查,才具有科學合法性。而同行評議的品質和嚴格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代表期刊的水準。雖然現行的同行評議制度可能會埋沒一些有價值的論文,但它更能夠駁回具有嚴重缺陷的論文,從而在整體上對於維護學術共同體的純潔性來講是利大於弊的。 擔任期刊論文的審稿人需要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具體可見過去發表的文章"期刊同行評議審稿專家的選擇過程"、“10招教您成為期刊審稿人”。關於論文的審稿標準、審稿意見產生分歧的幾種情況,在過去發表的文章中有詳細介紹。關於出版後同行評議和專家導讀新時代的產生,可以參考F1000模式。 下面簡要總結審稿專家在同行評議中的十條注意事項。 如果發現自己與待審論文具有利益衝突或在內容上無法勝任,應及時通知期刊編輯。 如果無法及時提交審稿報告,應立即通知期刊編輯,看是否能夠獲得更多的審稿時間。 如果無法評判某部分內容,應向編輯指出,或推薦增加其他審稿專家。 需要針對每條審稿意見編號撰寫,並注意一次寫全所有問題,避免在第二輪審稿中增加新的提問;避免使用斥責、羞辱、諷刺、輕蔑的語言。 指出發現的學術道德問題,包括一稿多投、抄襲、拆分發表等。 簡要評價論文的獨特貢獻和創新性,以及分析結果是否令人信服。 簡要評價論點的重要性:論點是否足夠複雜和重要?論據好不好?論證是否容易看懂? 指出拒稿的客觀原因:解釋為什麼不給修改機會而必須拒稿。 指出給予修改機會而不拒稿的客觀原因:指出為什麼某個問題是重要和能修改的,因此需要給予作者修改的機會,並在儘量不大幅增加作者工作負擔的情況下建議能夠達到發表水準的修改方式。 給出能夠使論文變得更好的非強制性建議。 在上述“指出拒稿的客觀原因”和“指出給予修改機會而不拒稿的客觀原因”這兩部分,根據《國際運動物理治療期刊》(The International…

要寫好論文,先得培養編輯和審稿素養

在研究生課程中,要求撰寫原創型課程論文能夠訓練學生的學術論文寫作能力,以類比“發表後同行評議”方式審讀期刊論文能夠訓練學生對論點、論據和寫作規範的把握能力。這些方法都已經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研究生教學改革措施。但是,在審讀期刊論文的訓練中,由於過分強調學生以審稿人身份出現,經常存在一種片面傾向,即重視專業技術內容評審而輕視甚至忽視結構、格式和語言評審。因此,有必要在審讀期刊論文的訓練中同時強調學生以期刊編輯身份出現,針對編輯素養的培養單獨制訂訓練標準。本文簡述研究生和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如何塑造自己的編輯素養及其必要性。 在任何學習過程中,都有教官和學員這兩種角色。最出色的學員通常被留下做教官。教官的角色是檢查學員的作業,指出問題。教官通常需要比學員懂得多、見得廣,才能勝任教學任務。因此,學員如果能以教官的視角檢視學員中出現的所有問題,便能快速吸取經驗教訓,成為合格的甚至是高水準的學員。“學員扮演教官”這種高標準教學模式被廣泛用於研究生培養,尤其是高端領導人才培養。例如,很多美國著名大學的研究生院不僅要求博士研究生選修教學法課程,而且要求研究生承擔本科課程或部分課程的教學任務,目的是讓研究生融入“教授”的角色進行實戰訓練,以便將來在博士畢業後能夠順利向教授職位發展。同樣地,在研究生課程中採用“發表後同行評議”方式審讀期刊論文,是為了讓研究生迅速融入審稿專家和期刊編輯這兩種“教官”角色,檢視所有問題和錯誤,以便快速掌握論文撰寫方法,成為合格的論文作者。 學術論文的同行評議審稿標準通常包括以下十個方面,由期刊編輯和同行評議審稿專家分頭負責檢查。涉及專業技術的內容,以審稿專家為主。涉及寫作規範的內容,以期刊編輯為主。 是否存在抄襲現象?以期刊編輯檢查為主,審稿專家檢查為輔; 論點的原創性(創新性)和重要性——以審稿專家檢查為主,期刊編輯檢查為輔; 論點和論據的科學性(正確性)——以審稿專家檢查為主,期刊編輯檢查為輔; 論點和論據的完整性(深廣性)——以審稿專家檢查為主,期刊編輯檢查為輔; 論文結構清晰度和邏輯嚴密性——期刊編輯和審稿專家擔負同等重要的檢查責任; 語言表達和圖表水準(可讀性和規範性)——期刊編輯和審稿專家擔負同等重要的檢查責任; 結論——以審稿專家檢查為主,期刊編輯檢查為輔; 參考文獻——期刊編輯和審稿專家擔負同等重要的檢查責任; 中文摘要和關鍵字——期刊編輯和審稿專家擔負同等重要的檢查責任; 英文摘要和關鍵字——期刊編輯和審稿專家擔負同等重要的檢查責任。 從上述審稿標準可見,為了讓研究生融入審稿專家和期刊編輯這兩種“教官”角色,需要分別制訂不同的訓練標準。對於審稿專家角色,訓練標準重點包括從一級學科到四級學科關於論文的原創性、科學性、完整性的專業技術要求。對於期刊編輯角色,訓練標準重點包括普適於各學科門類的學術寫作規範要求、邏輯結構要求和語言水準要求。因此,編輯素養培訓與專業技術水準把握,在研究生審稿訓練過程中需要同等重視。 學術編輯大體包括以下三類人員。在其中任何一類的從業經歷均有助於編輯素養的培養。…

期刊同行評議審稿專家的選擇過程

大多數SCI英文期刊要求至少有兩名同行評議審稿人對每篇論文進行評審。擔任高水準期刊的受邀審稿人是研究人員的一種榮譽和學術地位被認可的證明。審稿人是如何被挑選的,審稿人都有哪些責任並需要遵循哪些道德標準,這些問題是學術界所關心的。 一、審稿人的資格 以發表的論文或出版的書籍證明在相關領域具有活躍的學術成就,例如在過去10年內發表過10篇以上論著; 專精於細分領域並被期刊主編認為具有足夠強的學術寫作能力或論文發表能力的人員; 職位不要太高,否則可能會很忙而顧不上審稿;資深審稿人可以邀請資歷較淺的同事、學生或同行説明審稿,但需要征得期刊編輯的同意,並做好論文稿件的保密工作,且須在審稿報告上聯合署名;資深審稿人也可以向期刊編輯推薦他人而將審稿責任轉到他人名下; 不存在利益衝突,例如5年內未與被審稿論文的作者合作發表過論文、目前未與作者在同一機構工作等; 公開發表或私下發佈的言論或觀點不存在學術偏見,不存在打壓其他學術觀點的行為; 不在被審稿論文的作者提供的審稿人排除名單內; 沒有濫用審稿職權等不良記錄或被作者投訴的審稿違規記錄。 二、期刊慎用作者推薦的審稿人 審稿人由責任編輯、副主編或主編決定。有些期刊使用初級編輯或助理編輯幫助篩選初審合格的稿件,包括檢查稿件內容是否完整並符合投稿規定、是否存在抄襲問題等,但只有資深編輯才具有向審稿人發送同行評議請求的權力。在對論文稿件做出直接拒稿不予評審的決定或送交同行評議的決定之前,資深編輯需要評估稿件是否具有足夠強的原創性、科學性、完整性,並查看論文是否具有嚴重的概念性錯誤、方法性錯誤和英文語言問題,以及是否符合期刊的刊載範圍。 很多期刊在論文投稿時要求作者提供3到5名推薦審稿人的名單,包括姓名、電子郵箱、推薦理由等。作者們對於這一要求的應對方法各不相同。實際上,期刊很少會全部採用作者推薦的審稿人。 很多作者認為推薦審稿人是期刊的一個比較麻煩的要求,從而採取草率應付的態度,通常隨意從參考文獻列表裡選擇幾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交差。這種草率盲目的處理方式不僅使得作者喪失了引導期刊採用自己傾向的審稿人的機會,而且對於作者具有很大風險,因為作者可能會碰巧胡亂推薦了與自己論文觀點相左的審稿專家。 另外一些作者對推薦審稿人的要求非常認真,希冀這一過程能夠成為控制審稿人選的有效方式。因此,他們不僅仔細甄別參考文獻的作者,規避不合適的審稿人,而且喜歡推薦自己的熟人、朋友或老師作為審稿人。然而,正是由於這後一種做法,很多期刊的編輯對作者推薦的審稿人及其推薦理由經常持有謹慎和懷疑的態度而不予採納。 還有極少數作者利用期刊要求推薦審稿人的機會,大搞學術不端,編造虛假審稿人資訊及其電子郵箱,即利用自己掌控的電子郵箱或審稿人的虛假姓名欺騙期刊。如果期刊編輯疏於審核推薦理由和電子郵箱,期刊就容易上當受騙,造成論文的作者自己評審自己的嚴重作弊現象。因此,很多期刊非常介意被推薦審稿人的電子郵箱是否是帶有機構名稱的專屬郵箱,並嚴格核對被推薦審稿人所發表論文中使用的電子郵箱,以防止作者利用電子郵箱作弊。…

面對同行評議中的棘手問題,作者如何識別審稿人意圖、見招拆招?

論文的作者在投稿論文時,經常會遇到棘手的同行評議審稿意見。如何識別審稿人的動機,合理應對審稿意見,是一項重要的學術技能。 回覆和辯駁審稿意見是一項具有高難度的專業性工作,通常需要由論文的資深作者(例如通訊作者)來完成。這種工作就好比律師撰寫答辯狀,需要高度的技巧。答辯的原則是在儘量滿足審稿專家要求的基礎上,保證論文的品質,並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利益,獲得期刊編輯的支持。論文是否錄用,取決於期刊編輯的決定,審稿專家的意見只是供編輯參考而已。因此,審稿意見不一定全是正確的或都必須執行。期刊編輯是在同行評議過程中起到裁判員的作用,兼聽審稿人和作者的意見,並做出是否錄用論文的決定。 英文論文的審稿意見答辯在專業內容的難度之上又增加了語言難度,因此更加需要英文水準比較高的資深作者執筆或把關,確保答辯格式正確(尤其需要無遺漏地逐條答辯)、理由充分、 英文正確得體。 對於高水準(高影響因子)期刊來講,審稿人對於創新性(新穎性)、正確性(科學性)和完整性(深廣性)的要求通常很高,而且對於科研工作的意義和重要性的要求也很高。對於很多期刊來講,如果其中一個審稿人給出拒稿意見,而且獲得期刊編輯的認同,那麼編輯對於論文的處理意見很可能就是拒稿,而不給予修改機會。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以下三個方面:(1)論文關於新穎性的論述不足以服人;(2)論文出現嚴重的常識性錯誤;(3)論文出現嚴重的常識性缺失內容。因此,論文的作者必須特別注意檢查這三個方面,防止被拒稿而喪失修改機會。 如果論文有幸被給予修改機會,審稿意見中的棘手部分主要涉及以下五個方面: 論點的提煉 論據的補充 論點向深度擴展 論點向廣度擴展 英文語言問題 關於英文語言問題的修改要求都是合理的。其餘四個要求則可能存在審稿人的不合理要求。如果作者感覺論文的英文水準已經無法再提高,而審稿人仍然指出英文需要大力修改,那麼作者應當毫不猶豫地使用付費的專業化語言編輯機構獲取幫助。由於有些作者的英文水準有限,自己無法看出很多語法、拼寫、寫作風格方面的錯誤和問題,因此獲得英文母語編輯的幫助不可避免,否則會導致論文在修改提交後由於語言不合格而拒稿,這將非常可惜。 一、論點的提煉 如果論文的結論(即論點)在創新性上有幸被審稿人認可,但是審稿人感覺論點過於瑣碎而不夠凝練到應有的高度,例如羅列大量具體的數據,論文作者需要努力總結提煉數據並爭取獲得更加凝練的結論,並且需要注意將論點與工作的意義和重要性銜接起來。 二、論據的補充…

期刊論文的合理審稿時間和主動撤稿

科研人員在論文投稿時的最大擔心之一是稿件的同行評議時間過長而造成發表延誤,而且擔心主動撤稿造成的不利影響。如何從論文作者和期刊的角度分別看待合理審稿時間和主動撤稿,以及其中的公平約定和學術契約精神,是論文發表中的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 眾所周知,作品發表中的兩個嚴重的學術不端現象是重複發表和一稿多投。重複發表是指將本質相同的作品在不同的刊物上重複發表。重複發表不僅侵犯版權,而且違反“一項工作的功勞在發表上只能計分一次”的學術道德。一稿多投是指在論文發表之前將本質相同的作品投稿到不同的期刊,然後根據哪個期刊審稿速度最快、修改內容最少、錄用最快、影響因子最高等因素進行比較,決定在哪個期刊發表,並從其他期刊主動撤稿。由於期刊在論文評審和排版製作上付出成本,作者主動撤稿會對期刊造成傷害。反過來,由於作者不能無限期等待期刊審稿,如果審稿時間超過約定時間,期刊違約會對作者造成傷害。 在一稿多投後,如果不從其他期刊主動撤稿,那麼在論文被重複錄用後就會造成重複發表。重複發表一旦被發現,將導致被動撤稿。主動撤稿(withdrawal)是指由作者在論文發表之前的撤稿行為。被動撤稿(retraction)是指由作者或期刊編輯在論文發表之後的撤稿行為。由於被動撤稿和由一稿多投引起的主動撤稿構成學術不端,並給期刊造成損失,這兩種撤稿都將對作者產生不利影響,包括被期刊列入不准再投稿的黑名單、被期刊通報作者單位予以懲戒等。 被動撤稿的原因包括論文出現違反學術道德的學術不端問題(例如剽竊或重複發表)、內容出現嚴重錯誤等。被動撤稿的原因通常都是作者有過失,而期刊並無過錯。 主動撤稿的原因包括一稿多投、版面費違約、同行評議時間過長(違約)、出版時間過長(違約)、論文作者不同意同行評議審稿意見等。對於由一稿多投和版面費違約引起的主動撤稿,論文作者有過錯。對於同行評議時間較長或出版時間較長引起的主動撤稿,過錯的原因需要具體分析。如果是期刊違約,過錯方是期刊。如果是作者違約,過錯方是作者。因此,問題的關鍵是雙方在審稿時間問題上在投稿前是如何約定的。對於作者不同意審稿意見引起的主動撤稿,即作者拒絕按照審稿專家或期刊編輯的意見修改論文而做出撤稿決定,期刊和作者均無過錯,撤稿的作者不應受到期刊的任何懲罰。 論文作者在論文發表過程中最關心的大概是三個問題:期刊的影響因子,版面費,出版時間。所有正規的期刊均在官網公佈了版面費。如果查不到版面費,論文作者有責任在投稿前發送電子郵件致函期刊的主編或工作人員詢問版面費。如果不知道版面費是多少,就不應該投稿。向期刊投稿的行為意味著接受期刊規定的版面費。因此,論文作者不應在投稿後以不知道版面費是多少或不再同意版面費金額為理由而主動撤稿;否則即構成違約,期刊有權利處罰作者。 出版時間包括以下三段時間:(1)期刊編輯篩選稿件做出初步決定(拒稿或提交同行評議),這一步通常最多需要1-2個星期;(2)同行評議審稿時間,這一步短則需要2個星期,長則需要1年,多數期刊為2-3個月;(3)論文錄用後到見刊的排版製作和等待版面的發表時間,這一步通常需要幾個星期到幾個月時間。其中,最耗時的通常是同行評議審稿時間,而且每個期刊的實踐標準均有所不同,差異很大。 審稿時間由多種因素決定,包括審稿費、有資格審稿的專家人數、審稿專家是否有時間、編輯尋找審稿專家的時間、期刊對審稿截止日期的管理制度等。因此,關於審稿時間,並無合理和不合理之分,只能說比較快的期刊是幾個星期,比較慢的期刊是幾個月到1年,而各自有其快或慢的道理。但是,雖然期刊之間的審稿時間不可比,對於每家期刊來講,其審稿時間是必須進行管理和嚴格制約的,是可以知道大概範圍的,不應該是完全不確定的。雖然審稿時間不像版面費那樣明確,期刊仍然必須和有責任將審稿時間的大概範圍公佈在官網,或有責任答覆作者在投稿前問詢信中的詢問,即必須給作者一個公開透明的大概時間範圍的承諾——關於這一點,很多期刊其實做得不好和不合格。只有這樣,才能構成學術出版中的公平承諾,便於雙方遵守契約精神。如果期刊拒絕公開或回覆大概的審稿時間,則屬於不規範和不合格的出版操作,並構成對論文作者的霸王條款——將作者陷入無限期等待而不准撤稿的不公平境地。在這種情況下,期刊是違反學術道德或違約的,更談不上有權利處罰忍無可忍而主動撤稿的作者。 對於論文作者來講,同樣重要的也是必須遵守學術契約精神。期刊為論文的審稿和排版製作花費了時間和成本,作者必須尊重這些勞動,遵守約定的承諾。這個承諾就是投稿時已經知悉並且接受了的大概審稿時間。當實際審稿時間遠超承諾的時間後,期刊構成違約,作者有權利主動撤稿而不應該遭到懲罰。如果在投稿時不能查到或問詢到大概的審稿時間,最好不要向這種操作不規範的期刊投稿。雖然期刊違約理應是期刊的錯誤,但是如果連審稿時間都沒有事先約定,也就談不上誰違約,這是一筆糊塗賬,期刊仍然可以在作者主動撤稿時進行懲罰。 綜上所述,對於版面費和審稿時間,作者必須先瞭解清楚和談好後再投稿。一旦投稿,就必須遵守承諾和契約精神。一旦期刊違約,作者有權主動撤稿。一旦作者違約,期刊有權處罰。

期刊編輯在論文發表的不同階段中的作用

期刊編輯決定學術論文是否能夠發表。期刊的編輯分為主編(Editor in Chief)、副主編(Associate Editor)、編輯(Editor)、語言編輯(Language Editor)、排版編輯(Typesetting Editor)。不同的編輯在論文發表的不同階段中具有不同的作用。 一、投稿前詢問階段 在作者投稿前,如果無法從期刊官網瞭解清楚期刊的刊載範圍、審稿時間、版面費等關鍵問題,作者可以發送電子郵件致函期刊的主編進行投稿前詢問。期刊的主編很多都是由大學教授兼任。如果期刊官網不公佈他們的電子郵箱,也很容易透過使用他們的姓名和搜尋引擎找到他們在大學裡的公開的電子郵箱。 關於審稿時間和版面費的詢問,熱心的主編會花時間回覆作者。關於論文是否符合期刊內容範圍的詢問,大約一半的期刊主編願意回答這種問題,因此作者能夠避免盲目投稿而節省時間。另外一半的期刊主編不願意回答,原因基本包括以下幾種。有些主編會要求作者直接投稿,遵循正式的投稿後評估流程,而不願意根據作者在投稿前詢問信中提供的摘要和亮點(highlights)進行評價。另外少數主編則表示回覆這種問題意味著某種偏倚(bias),儘管這種說辭其實並無道理,只是托詞罷了。還有不少主編則根本不回覆。 二、編輯篩選稿件階段 當作者提交論文後,論文將被分配給按照專業領域劃分的副主編或編輯對內容進行篩查,具體包括以下兩類檢查:(1)格式是否正確,聲明文件是否齊全,是否存在抄襲或剽竊現象等;(2)投稿內容是否符合期刊範圍,關於論文水準(新穎性、正確性、完整性)的初步評價,英文水準是否合格等。對於第1類檢查內容,有些期刊依靠編輯的助手幫助完成。對於第2類檢查內容,需要具有專業知識的編輯來完成。 對於比較容易做出直接拒稿(desk rejection)或送交同行評議(peer review)的稿件,主編、副主編或編輯通常會在幾天內做出決定。對於不太容易決定的稿件,有些期刊會使用兩名或多名副主編或編輯對論文的內容做出初步評價,判斷論文成功透過同行評議的可能性。如果多名編輯均認為稿件的水準很可能無法順利透過同行評議,主編、副主編或編輯就會直接拒稿。 在編輯篩選稿件階段,在論文被交付同行評議之前,如果編輯需要作者提供補充資訊或做一些小修改,編輯可能會給作者這個機會,但是也有可能會直接拒稿。拒稿的署名編輯可能是編輯,也可能是直接處理稿件的副主編或主編。…

同行評議不同意: 審稿意見分歧產生的五大情況

在學術論文評審中,在不同審稿專家之間出現審稿意見分歧很常見。本文第一部分清理作者對同行評議的三大誤解,第二部分將討論審稿意見分歧產生的五大原因,以及期刊如何處理這些狀況。 誤區一:同行評議審稿專家的意見是決定性的,期刊編輯只是協調員或傳聲筒。 很多論文作者產生這種誤區的原因是不瞭解期刊論文的審稿制度。雖然同行評議從17世紀就開始出現,但是直到上世紀60年代,才被學術界廣泛接受,即認為論文只有在經過同行評議後,才具備發表資格或科學合法性。在這之前,很多論文其實無需經過同行評議,期刊編輯(包括編委和主編)就有權力決定是否錄用稿件。一般學術期刊出版有三道審查,即責任編輯初審、審稿專家複審(外審)、執行主編或編委終審。無論在何種期刊制度下,同行評議雖然重要,但也只是編輯在裁決稿件時的一個參考環節。編輯有權否決審稿專家的同意或反對發表的意見,做出自己的決定。在論文的審稿過程中,作者和審稿專家通常具有相同的平等學術地位,即審稿專家並非肯定比作者具有更高的學術水準。審稿專家只是處於一個參謀角色,僅提供參考意見,而真正具有裁決權力的是期刊編輯。編輯的責任是協調作者與審稿專家之間的交流,並做出最終裁決。 誤區二:期刊使用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採納同行評議審稿意見。 這個誤區產生的原因是將學術期刊的審稿制度與體操或跳水比賽中的裁判制度相混淆。眾所周知,由於體操或跳水比賽是自由發揮專案,並無像短跑、跳高、投擲等項目具有嚴格量化的成績指標。因此,需要很多裁判員打分,甚至多達10名裁判。運動員的成績是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後,由多位裁判的打分平均而得。期刊論文審稿與體操比賽打分不同。首先,審稿不僅必須給出總體意見或分數,而且必須提供詳細的分項文字評價。第二,審稿通常只包括2-3個專家,因此不可能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第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不適用於探索科學未知的學術出版領域,因為科學真理往往是掌握在少數人手裡,而不是在多數人手裡。審稿制度更像是大學或研究生院入學申請時的推薦信制度。入學申請通常需要提交2-3封專家推薦信,對申請者的優缺點進行評價,招生委員會根據自己的判斷決定是否採信專家推薦信。所不同的是,推薦信通常優點說得多,而審稿意見通常缺點說得多。 誤區三:論文作者對於審稿意見無能為力。 這個誤區未免過於消極。實際上,只要論文不是被拒稿,而是被給予修改的機會,作者就有充分的機會在回覆審稿意見時消除誤解並陳述自己的理由,可能能夠使得審稿人撤銷不利的審稿意見,並說服具有裁決權力的編輯支持自己的稿件。當審稿時間異常超長時,作者可以詢問編輯部是否發生了複審及其原因,並針對發生分歧的審稿意見,創造機會向編輯申辯和解釋。作者是稿源,審稿專家是稿源的把關者。對於期刊來講,作者和審稿專家同等重要,都需要編輯盡力維護。因此,不存在審稿專家比作者對於期刊更為重要的說法。 出現審稿意見分歧的原因包括以下五種情況。 1. 審稿人不認真負責,意見空洞,草率應付期刊規定使用的審稿意見表。 有些審稿人缺乏責任心,有些則忙於各種事務,有些審稿人甚至將稿件交給自己的研究生代為審讀。這些都造成返回的審稿意見籠統、空洞、無效,例如“內容一般,不宜刊發”、“內容合格,同意刊用”,使得編輯在收到具有分歧的審稿意見時,無法找到更多的説明資訊,難於對論文的取捨做出正確判斷。 2. 審稿人能力欠缺,研究方向學科領域細分上與稿件不符合,專業不對口。 學科領域一般上從大範圍的學科域域,包括數學、物理學、基礎醫學、機械工程、動力與電氣工程、哲學、文學等;再下一層,例如在“動力與電氣工程”下包括工程熱物理、熱工學、動力機械工程、製冷與低溫工程、電氣工程、動力與電氣工程其他學科;再下來,例如在“動力機械工程”下設有蒸汽工程、內燃機工程、流體機械及流體動力工程、噴氣推進機與渦輪機械、微動力工程、動力機械工程其他學科。再以下的細分,大學或或研究所的研究生招生簡章或導師簡介中有不同的規定。例如,在“內燃機工程”的研究生招生方向中,包括汽車動力總成集成技術開發與研究、內燃機整機技術開發與研究、新能源動力技術開發與研究、內燃機雜訊控制開發與研究等大量四級學科方向。而在“內燃機整機技術”中,還可以更細緻地劃分為系統設計、系統測試、性能、耐久性等五級學科專業方向。最上兩層學科上專業相同的同行稱為大同行。第三層以下學科上專業相同的同行稱為小同行。審稿人必須專業方向相同的小同行。由於論文作者推薦的審稿人可能有作弊或偏倚嫌疑,從論文的參考文獻中選取審稿人是很多期刊編輯更加倚重的篩選方式。能力不合格的審稿人要麼給出的審稿意見空洞無物,無法支持審稿結論,要麼裝模作樣地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意見,包括錯誤意見,這些都導致審稿無效。期刊編輯必須善於識別這種無效審稿意見,並按需轉達給作者予以澄清或解釋,避免誤判。 3.…

請停止粗暴的同儕審閱行為

我在博士階段發表第一篇論文的經歷是一場惡夢:第一輪送審就遇到不專業的同儕審閱人,對我文章語言專業性的批判,無限上綱到對我個人寫作及研究能力的質疑,讓我一度自我懷疑。如果這只是我個人的遭遇就罷了,糟糕的是,這種不專業的同儕審閱非常普遍,造成的負面影響很嚴重,尤其是對屬於較弱勢群體的作者。 同儕審閱的理想與現實 同儕審閱是學術出版過程中的關鍵環節。合格的審閱人應該提供合理的改進建議,為期刊發表的學術論文進行把關。然而,一項最近發表在Peer J期刊上的研究指出,目前的同儕審閱素質不齊,其中一些審閱人對作者的影響過於負面。 作者不可承受的審閱之重 該篇研究匿名調查來自46個國家、14個學科的1106名科學研究人員後發現,超過半數的受訪人至少收到過一次非專業性評論,其中包括語言暴力。這些有問題的評論有的對作者進行人身攻擊,有的缺乏建設性意見,有的充斥著不必要的嚴厲或殘酷的措辭。例如,有個作者收到這樣的評論:「我評論中沒有使用『醜人多作怪』和『胡說八道』的字眼,算是很客氣了」。另外一個作者收到的評論是,「這個作者的姓氏像是講西班牙話的,我沒有讀這篇文章,因為我想通篇的英文會很差。」 邊緣群體更易成為受害者 該項研究結果顯示,屬於邊緣群體的作者(包括來自非英語國家、女性、第三性別人群或是少數族裔)更容易收到粗暴或不專業的評議,這可能與同儕審閱人主要來自西方國家有關。並且,該研究的主要共同作者、來自加州大學北嶺分校的生態學家Nyssa Silbiger提到,「非專業評議對女性、第三性別人群或是少數族裔的負面影響更大,增加了他們的自我懷疑,並損害學術生產力、阻礙職業發展。」這個結果與許多關於刻板印象威脅心理學文獻中的發現一致。傳統上的刻板印象是女性或少數族裔缺乏科學頭腦,這些長期受害於社會刻板印象的族群若接收到符合社會刻板印象的不專業評議,(無論多麼沒有邏輯或失準)都可能會造成心理困擾,這種困擾還會導致自我懷疑,損傷生產力,甚至職業發展延遲。 對同儕審閱的期許 作為一名曾受害於不專業同儕評議的作者,我想代表廣大深受粗暴同儕審閱傷害的科學研究人員向審閱人說句話:請平等對待每位作者,盡量提出建設性的評論,使用中性措辭;在作出評論之前,請務必確保是就事論事的專業評論。另外,期刊編輯委員若能對同儕審稿人的表現進行評估,也會刺激同儕審閱的正向發展。最後,希望越來越少的作者遭遇粗暴的同儕審閱,論文發表之路順利!

計畫申請大樂透──審查委員有眼無珠,不如抽籤?!

在做研究教學之外,申請研究計畫經費是當代每一位學者必須加入的戰場。同儕審查制度曾是投稿期刊論文和申請計畫獎助的唯一篩選機制,不過,在申請計畫的部分,進來有機構提出了隨機的盲選方式。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和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最先點出問題。這兩所機構的申請成功機率低得不具鑑別度,審查人被迫在同樣好的申請件中選出幾個給予獎助。機構高層說得中肯:獲得獎助就像中樂透,卻沒有樂透盲選省時省力公平的好處。 自2015年開始,紐西蘭的科學技術創新國家科學挑戰賽(SfTI fund)及健康研究委員會(New Zealand Health Council)施行盲選,後者的高級研究資金經理指出,水準最高和最低的申請件很容易分出來,評審委員的時間都花在整理中間程度的計畫排序上,不如將排序時間省下來。德國福斯基金會(Volkswagen Foundation)自2017年開始實驗部分盲選,部分申請依然透過同儕審查篩選,其他則由符合條件的申請件中抽出得獎者,基金會表示,盲選排除了長久以來困擾學術界的偏見影響,更擴大了中選計畫的多元性。 2016年瑞士國家科學基金會(SNSF)進行了一次對評審專家偏見的調查,結果顯示,申請人推薦的評審專家給申請人好評的比例是其他評審專家的四倍,為了避免偏見,SNSF馬上停止了申請人推薦審查人的做法,在2019年也開始在青年科學家的評選上嘗試盲選方法。 乍聞盲選制度時,學術界普遍第一反應是荒謬!學者提出,研究計畫的審查制度是要保證研究能力較強的人能夠獲得補助,而不是齊頭式的平等;也有學者表示,面對同儕審查制度會盡全力撰寫申請書,但若知道全部或部分篩選是隨機的,就會只求滿足基本條件,因此判斷,盲選制度會降低申請件水準。 審查單位的專家們卻表示,部分盲選制度能使獲獎的學者謙卑,而落選的學者不太過於失望,因為兩者都明白運氣扮演了關鍵角色。另外,計畫申請的目的不完全是為了讓研究能力最強的人獲得獎助,研究能力強的未必會投注在創新的題目上,政府要保障最「具有創造知識可能性」的計畫得到發展機會。 更何況,科學知識進展在21世紀達到空前的快速,目前適合的審查人越來越難求,成為同儕審查制度的重大限制。崇尚理智的學術界,會願意承擔因審查人數及能力有限而拖慢處理程序的風險,還是願意承受納入隨機因素的篩選制度有疏漏的風險,以換取更高的知識創造速度?畢竟延遲解決問題的風險、與制度造成疏漏的風險,孰大孰小還很難說。

投稿論文還推薦審閱人,是不是球員兼裁判?

有些學術期刊會邀請作者推薦審閱人,有些還會讓作者列出應排除的審閱人,為什麽呢?這都是基於對作者學術道德的信任,假設投稿人有足夠的職業道德,懂得利益回避,然後為了達到審閱的最高效率,編輯才請作者以該領域專家的身份推薦審閱人。 推薦的審閱人應該是該領域的專家,但應避免自己同系、同機構、同計劃的學者,也不應是自己的親朋好友;無論期刊有無請作者列出應排除的審閱人,倘若自己知道某位同領域的專家當面或具針對性地否定過自己的研究或觀點,都可以告知編輯。 進入21世紀以來,學術同儕審閱制度遭到嚴峻的考驗。由於科技發展速度加快,在自然科學領域的論文發表更是一年比一年踴躍,許多頂級期刊和會議面臨尋找審閱人的窘境,某些新興或熱門的領域審閱人明顯不足,編輯部人力更是捉襟見肘,因此有些不肖學者利用作者推薦審閱人的機會,製審閱人小圈圈,甚或捏造審閱人頭。2012年韓國學者利用假電子信箱及偽造的個人資訊向編輯推薦自己以及同事作為審閱人,被揭穿後11篇論文遭到撤稿;2014年屏師大學者、同事及友人以真假混雜的130個審閱人頭,形成審閱小圈圈,被揭穿後60篇論文遭撤稿,連帶一干人等的學術生涯就此結束,當時的教育部長因有5篇論文在列而黯然下台;2017年多位中國學者冒用該領域權威的名字申請假電子信箱並向期刊推薦論文,細看斯普林格撤下的107篇論文名單,驚見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醫科大學等名校,最後不僅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終止了相關論文涉及的51個計劃的審查,40多項已獲得資助的計劃被撤銷,相關的20個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也暫停立項,中國工程院還暫停了一名涉及的作者參選院士的資格。這些論文或許不作弊也能獲刊,就算不能刊出,也不至於傷到這些學者的學術生涯;真是得不償失。 如果推薦審閱人是最好的制度,就不用雙盲或單盲審閱了,對不對?因為人性往往經不起考驗,所以大部分頂尖國際期刊都不會要求作者推薦審閱人。其實,目前論文審閱量最大的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及許多國際頂級期刊都在努力研發AI審閱,由AI協助學術期刊編輯進行審查是必然的趨勢,在不久的未來,學術期刊依賴作者推薦審閱人的情況,應該會有相當程度的緩解。 不過,美國腎臟學會期刊(JASN)委托學者對該刊物進行了一項研究,並於2011年該刊物上發表,結果顯示,其一,作者推薦的審閱人比編輯推薦的審閱人更容易對稿件有正面的評價。看到這難免會想:你看,作者推薦的審閱人就是有偏見吧!但,其二,對同一文章進行比對,作者推薦的審閱人與編輯推薦的審閱人的正負面的評價比例沒有顯著差異。其三,作者建議排除的審閱人對該稿件的評價明顯比其他審閱人負面許多。先不論作者推薦審閱人是否適當,我們可以據此推斷,作者掌握的資訊有一定的精確度(不愧是作研究的),比期刊編輯更加了解誰會說好話,誰又會說壞話。筆者淺見,讓作者推薦審閱人是對人性不必要的考驗,但是讓作者建議應排除的審閱人卻是摒除審稿偏見的好辦法。 *本文不代表英論閣學苑立場

研究指出非英語國家學者接到較少期刊審稿機會

同儕審閱對每個發表過學術論文的研究者都不會陌生。每一篇論文在發表前都要經歷同儕審閱,對論文的創新性、完整性、可靠性等方面進行評估。如果論文通過同儕審閱而最終被接受發表,也代表了同儕對研究的認可。同儕審閱制度已經有上百年的歷史,是學術發表中一項成熟的制度。能擔任審稿人的研究者也需要具有一定的資歷,越是知名期刊,其審稿人的教育背景、學術研究成就及論文發表經歷越是出色。同儕審閱不僅保證了學術發表的品質,對每個研究者來講,同儕審閱的意見也相當寶貴,可以以此來了解自己研究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儘管學術發表並不分國界,但現實中,不同地區的研究者及審稿人面臨不同的境遇與挑戰。如今,國際學術交流中使用的語言多為英語,學術發表也是如此。多數知名的學術期刊語言為英文,來自英美等國,而學術期刊的編輯也傾向選擇來自這些國家的審稿人,這樣就增加了非英語國家研究者的壓力。已開發國家如美國、英國,學術研究起步早、體系完善,並且官方語言為英語,因此審稿人的數量大大超過其他國家。研究顯示,在同儕審閱中,美國占絕對主導地位,美籍同儕審閱者占了32.9%,但美籍論文作者比例為25.4%。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產出全球13.8%的論文,卻只占了8.8%的同儕審閱者。整體上,許多已開發國家的審閱者數量超過論文產出量。 地域的差異不僅有審閱數量的不同,也在審閱速度與品質上有一定的影響。研究顯示,已開發國家審閱者花的時間長於發展中國家(中位數:16.4天 vs 15.1天)。中國和日本完成審閱的速度最短。此外,來自已開發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審閱報告品質也不盡相同。一份高品質的審閱報告需要提出詳盡的建設性回饋,並明確向編輯建議是否該接受論文。而低品質的審閱報告所提供的有用資訊較少,常讓人覺得不知所云。調查顯示,已開發國家審閱報告的篇幅顯著長於發展中國家。此外,影響因子越高的期刊,審稿人提供的審閱報告長度越長。而發展中國家審稿人所審閱的期刊影響因子整體來說偏低,所提供的審閱報告長度也較短。 綜上所述,儘管同儕審閱已經是成熟的制度,其中存在的不平衡性卻不容忽視。發展中國家的審稿人不僅面臨語言的挑戰,能得到的審閱機會也較少,其中來自項級國際期刊的更少。而且,發展中國家的審稿人往往在較短的時間內寫出審閱報告,這樣便有可能影響到審閱品質。為了促進學術的交流以及學術界的發展,學術期刊應該策略性地給與發展中國家審稿人更多的審閱機會。另外還可以提供更多的培訓機會,幫助他們掌握同儕審閱的要領。此外,更可以組成更多的交流平台,促進他們與已開發國家同儕間的交流。

代筆同儕審閱:受肯定、接受訓練、被利用?

 您是剛起步的早期研究員嗎?您有被老闆要求過代筆同儕審閱嗎?論文評審各領域中的專家來詳細審閱,對期刊來說是重要的品質管理,對資淺的學者來說,獲邀執筆同儕評論更是重要的經驗及被肯定的機會。但是,2019年4月26日在bioRxiv網站上發表的一篇論文發現,有大量早期研究員被要求在未署名的情況下代筆同儕審閱。 早期研究員代筆寫同儕審閱報告是學界常態 首先,「共同審閱」與「代筆」之間是有區別的:「共同審閱」是有經驗的指導者與初期學者一起審閱論文,提出意見,貢獻並列在同儕審閱報告上;而「代筆」則是說學者進行了共同審閱,但並未被列名在同儕審閱報告上。 bioRxiv論文第一作者Gary McDowell所屬的非營利組織Future of Research網站發佈一份總共16個問題的問卷,並透過各式管道鼓勵資淺研究人員填寫,這篇論文總共分析探討了498名受訪者的回答。 受訪者中有74.7%來自北美,且65%屬於生命科學領域,是這篇論文的代表性族群。結果發現,其中有73%的早期研究員有共同審閱的經驗,而其中有70%表示他們對老闆送出的同儕審閱報告有貢獻但未被列名。 這篇論文是目前為止唯一深入探討早期研究員代筆同儕審閱狀況的論文。其意義之重大,讓Science和Nature等各大期刊紛紛發文報導。 利用還是訓練?一線之隔 論文接下來則探討這個明顯為主流的同儕審閱行為是否正當。一方面,問卷調查中有73%的學者認為老闆邀受其指導的實驗室成員共同審閱論文,是合乎學術倫理的;更有95%受訪者認為,一起共同審閱論文對自己的訓練是有幫助的。所以說,學者對於受邀共同審閱持正面態度。然而對於不被列名一事,有77%認為有貢獻而不被列名是不合倫理的,並有82%的學者認為列名於同儕審查報告上是具有價值的。的確,被列名對學者的學術生涯有許多益處,包括能讓早期研究員受到期刊編輯的重視,並能在Publons等學術網站上得到認可。至於說訓練,有47%的受訪者表示,自己在呈上完整報告給老闆後就沒有下文,更像在老闆利用年輕學者節省自己時間。 對此結果,論文作者從不同角度提出建議。包括1) 學術界整體觀念的轉變,正視不將所有貢獻者列名於同儕審閱報告,是不合倫理的行為;2) 期刊編輯部政策的轉變,將論文同儕審閱邀請不僅發給受邀學者個人,還包括其實驗室中受其訓練的成員,並提供能列名多個作者的方式;3) 而受邀的同儕審閱者及共同審閱者更應熟知自己的權利與義務,並清楚溝通。這些都將有助於學術界共同推動更公平、公開的同儕審閱。